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涉税业务全省通办范围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4号)
| 索引号 | 11460000008174507Q/2024-10268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
| 发文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 ||
| 标题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涉税业务全省通办范围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4号) | ||
| 发文字号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4号 | 发布时间 | 2022-12-29 |
| 文件类型 | 通告 | 废止时间 | |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扩大涉税业务全省通办范围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4号)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落实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办税便利化,减少纳税人办税跑腿,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全面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平稳、有序、高效、如期落实到位,我局进一步扩大了全省通办涉税业务范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增加业务
在现行全省通办10大类94项业务事项的基础上,继续增加领用发票等16项全省通办涉税事项(见附件)。
二、办理流程
(一)纳税人可选择全省任何一家办税服务厅(全职能)办理全省通办业务,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相关规定,向受理地办税服务厅提供相应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二)纳税人可以向任何一家办税服务厅(全职能)查询涉税事项办理情况。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扩大全省通办涉税事项业务明细表(新增16项)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2年12月22日
- 附件下载:
- 扩大全省通办涉税事项业务明细表(新增16项).et